Tuesday, January 28, 2014

明斯特生活 延長簽證

甲、申請地點:Amt für Ausländerangelegenheiten – Foreigners‘ Registration Office, Ludgeriplatz 2

乙、攜帶文件:把能帶的東西都帶去,包括大頭照、護照正本影本、保險證明、繳完學費拿到的繳費證明、學校接受信、財力證明、城市註冊證明…等。

丙、申請費用:100歐元

丁、關於財力證明:如果是使用他人的財力擔保,請務必從台灣攜帶財力擔保聲明書,在延簽時使用。如果是使用自己的財力擔保的話,則要在德國辦理一個限制提領的銀行帳號,裡面的最低金額為659歐元乘上所要申請的月份數(待六個月為659*6=3954歐元)。可先至申請延簽的地方請工作人員幫你檢查資料,順便開一張申請限制提領帳戶的證明,拿給銀行之後銀行就會幫你處理了。(當初什麼都不知道就去了…)

戊、進去之後須先到等候室填申請表,再到櫃台排隊讓工作人員檢查文件,然後工作人員會給號碼牌請你等候叫號,叫到之後會被請進一間房間由面試官面試並處理你的資料。如果完全不會說德文的話,一定要帶一個會說德語的人陪你一起去,我遇到的面試官幾乎完全不會講英文,我是在有點困惑有點理解的狀況下通過面試的,結束後他會把他需要的資料都拿走,然後請你回家等通知信。

己、通知信接到後你必須帶著證件及通知信再回到申請的地方,會有另外一個人跟你核對資料(一樣很不會說英文),並把居留證及其他證件還給你,還會強迫你一定要看居留證的使用說明,接下來在一些文件上簽名後就完成延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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